二姐問如果某位“天后級”女歌手在港開xx週年演唱會,我有沒有興趣看。我斬釘截鐵地說:“沒有!”她非常錯愕地問:“你以前明明很喜歡這位歌手,難得她在港開演唱會,為什麼你完全沒有興趣看呢?”
說得對!“以前”我是很喜歡這位女歌手,而且喜歡了很久很久。。。但是隨著年月,自己長大了,心眼成熟了,已經很難只憑歌藝、演技,甚至一副比較好看的驅殼,而盲目喜歡一個素不相識的藝人。
近年,很多已絕跡於幕前多年的老牌歌手,紛紛出來開巡迴演唱會吸金。他們大多在二、三十年前叱吒樂壇,“賺夠”後結婚生子,從此消聲匿跡。當他們還未上岸的時候,說自己有多喜歡、多喜歡唱歌,多想做好音樂,多想為樂壇開闢新天地,令有才華的音樂人或後輩也可以發光發亮!
可是當他們名成利就之後,私生活就等於一切!雖然他們也是人,有權選擇過自己喜歡的生活,但正所謂“食得鹹魚抵得渴”。既然賺的是娛樂大衆的錢,就要有心理準備,負起做公衆人物的責任甚至犧牲。可是,連一些與他們合作多年的“老拍檔”,也完全沒有他們的消息,就連可聯絡的電話號碼也沒有。曾經,這些拍檔都以為自己和這種歌手總算有點交情,直至他們人間蒸發,舊的電話號碼已變成空號,才知道自己在別人心目中原來什麼也不是。
至於善事或一些公開場合,這些自以為是的“大人物”通常有新歌或開演唱會,才會突然紆尊降貴“現身”。如果在完全沒利可圖的情況下,想這些所謂“天王天后”級的“偽人”出現,你可能要等十年廿年都未必等到。
至於一些還有拍電影的天王歌手或國際巨星,透過電影,你還可以看到他們的身影。有些還會提攜後輩,出錢出力開拍新題材的電影,讓新紮導演或演員在不景氣下還有一點機會。
那班只在投資失利以後,或是想在花甲之年,為自己賺多點錢養老或留給下一代的歌手。出來“Hea”跳或“扮”唱一下,不自量力開幾十場演唱會,經常不能發揮應有的水準,甚至因抱恙失聲甚至失場!說得好聽一點就是出來“獻唱”,坦白一點就是出來“獻醜”!
既然如此,我又為何要“獻金”與這些偽人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