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“新店开业促销”
“与运营商有合作”为噱头
用“充话费送手机、平板”活动
引客户入局
骗完钱就关店跑路
当他们以为能瞒天过海时
还是落入了法网
“充话费送手机、平板电脑”“现场返还当月话费”……在闹市区开手机店,以“新店开业促销”“与运营商有合作”等话术,吸引过往路人办理充值业务,两三个月后关闭门店,然后换个地点开新店继续行骗。3月7日,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认定洪某犯诈骗罪,与原犯诈骗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,剥夺政治权利一年,并处罚金16万元,责令退出违法所得;苏某犯诈骗罪,与原犯诈骗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,剥夺政治权利一年,并处罚金15万元,责令退出违法所得。
2020年9月,兰女士和女儿逛街,经过一家“全网通5G”体验店门口时,遇到店员派发玩偶。店员热情表示只需进店登记信息,就可免费领取玩偶。看着女儿对玩偶爱不释手,兰女士就进了店。此时,店内的营业员开始向兰女士推销“充话费送手机、平板”活动,表示充值5800元可赠送一台华为手机,充值费用会以话费形式分期每月返还至手机账号。
“我想着店面这么大,每个月也需要充值话费,就同意办理这个业务了。”兰女士说,她支付了5800元,当天就收到了返还的100元话费。然而,到了次月,迟迟收不到话费的兰女士再次来到该门店,却发现店铺早已关闭,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。
有同样遭遇的还有李先生。他充值4800元后挑选了一部手机,话费充值两个月后就再也联系不上门店工作人员了。“当时店员说他们这家店与运营商有合作,在做新店开业活动,充值后每个月返100元话费,一共返4年,但我就收到过两个月话费。”意识到被骗,李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随着张某、胡某等人陆续落网,该店幕后老板洪某、苏某在鹿城的诈骗行为被揭发出来。“洪某、苏某在浙江金华、广东深圳等地用同样手段行骗,已于2021年12月被法院判处实刑。根据同案犯张某、胡某等人供述,我们发现洪某、苏某可能存在漏罪情形。”鹿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道。
在洪某、苏某被押回重审中,洪某始终辩称其未参与温州鹿城店的运营,仅仅是向苏某讲述了“商业模式”。办案检察官经详细审查证据卷宗、提审相关犯罪嫌疑人、查看洪某被扣押的手机,发现洪某不仅在前期作为股东参与店铺装修、日常经营、订购物资,后期依然有通过苏某过问店铺经营分工等情况。确凿的证据戳破了洪某的谎言。
经查,2020年8月至10月,洪某伙同苏某等人经事先商量,在温州鹿城、金华东阳、深圳等地开设“全网通5G”体验店,以充话费免费赠送手机、平板电脑等物品为幌子,谎称每月返一定数额话费,直至将客户预存额度全部返还。在客户被骗充值后,他们仅返充一个月至三个月不等的话费,就关闭手机店逃避追责。在鹿城区五马街手机店营业期间,洪某是老板,苏某为店长、财务,张某、胡某等人作为外场业务员负责拉客,杨某等人作为内场业务员负责接待客人并为客人办理业务,他们共计骗取兰女士、陈先生等110余人56万余元。
“苏某还曾做过咨询,被告知他们所谓的商业模式最多属于经济纠纷,不构成诈骗,于是他们持续在各地开设手机‘跑路’店流窜作案。”办案检察官介绍说。
(检察日报 鹿轩)